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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轼有五不写:常行于所当行,常止于不可不止

2019-08-13 浏览量:714 分享

一代大文豪,宋四家之一,秉承书法之道,苏轼有很强烈的创作个性。当别人邀请他传创作时,若是提出以下五种要求时,他坚决不会提笔写字,这是历史上苏轼有名的“五不写”。

一是限定字体大小者,不写。

求书的人不应限定字的大小。苏轼追求自由,情之所至,笔之所动。苏轼考虑的不是笔法工拙,而是创作的灵性。


二是未曾谋面的人求书,不写。

但凡艺术家都有伯乐情结。

苏轼曾回刘元忠一封信,信里说道:“白云居士是不是你的名称?是不是你代他求的?不管怎么说,我既然不认识他,就不便随便落款赠送,如果真是你的名号,我却不喜欢你轻易使用这个我不知道的别号。”

艺术家都希望收藏者是作品的知音,何况一代大文豪的苏轼?



三是不在绫绢上创作。

书法家选择艺术创作材料时,坚持原则,苏轼则执意不在绫绢上写字。

四是想藉此扬名,不写。

有些文人想借助苏轼的名气彰显地位,只会巴结和钻营,这样未免被苏轼瞧不起。

五是文无深意,不写。

求书者要求所写的内容立意浅薄,格调浅陋,苏轼作为一代文豪,肯定不会屈尊书写这样的文章。

苏轼认为“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”,提倡“浩然听笔之所之,而不失法度,乃为得之”。胸中有浩然之气,便能应之以手,笔之所至,信手遣兴,随物赋形。书写大小不论,纵横斜直,率意而成,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。

“常行于所当行,常止于不可不止”,苏轼崇尚自然,自由抒写性灵,怎能会答应这些无端浅薄的创作要求呢?